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5月8日下午,商学院党委举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读书班,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党委书记刘春林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现场图)
会前,根据工作部署,各位党政班子成员对照《条例》内容和结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精心做了准备。
刘春林首先领学党的政治纪律。他逐一解读《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九条至七十六条部分。刘春林强调,全院党员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党的政治纪律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第一纪律”,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与价值观,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刘春林书记领学)
院长安同良领学《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重点就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选举、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涉外活动交往等条款进行解读和分析。安同良表示,《条例》是所有党员的“一面镜子”,党纪学习教育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做到以纪为纲、依纪行事,忠诚、干净、担当,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国家形象。郑江淮、马野青、孙宁华等领导干部结合高校实际和工作职责,分别对《条例》第八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相关条目进行了领学和解读。他们表示,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党委委员龙静详细介绍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修订前后内容和条款变化。她表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群众知情权与切身利益,切忌“想当然”和“简单化”,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党委委员江静则全面介绍了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宣传和开展情况,并对第九届全国高校廉洁教育活动做了动员和预热。党委委员张正堂结合高校环境与五大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责,特别提醒教师党员要严守党纪党规,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预防和杜绝学术领域腐败现象发生。
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通过举办本次党政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读书班,以上率下,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党纪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带动全院师生党员掀起《条例》学习热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走深走实。
(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读书班)